【卡车之家 原创】3月29日,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在其网站上发布了公开征求《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轻型汽车执行第六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8年3月29日至2017年4月13日。
根据国家环保部的计划,我国拟定于2020年7月1日开始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深圳则将这一时间提前了整整两年, 计划在今年7月就对轻型柴油车实施国六标准 。下面让我们看看通告的具体内容。
一、本通告所称国Ⅵ标准指《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2016)中的第六阶段排放控制要求,其中Ⅰ型试验应符合6b限值要求。
二、 本通告所称轻型汽车指的是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M2类和N1类汽车 。(M1是9座以下的客车;M2是9座以上的客车;N1是总质量3500kg以下的载货汽车)
三、2018年7月1日起,我市销售、注册和转入的轻型柴油车应当符合国Ⅵ标准。
四、2019年1月1日起,我市销售、注册和转入的轻型汽油车应当符合国Ⅵ标准。
五、自上述标准正式实施起,停止销售、注册和转入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车辆。办理新车注册登记、外地转入的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不符合本通告要求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六、达到国Ⅵ标准的轻型汽车,可登录机动车环保网查询。(文 钟丹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