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死守,信息发送须把关
使用微信、QQ、钉钉等社交媒体传送涉密信息的本质是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中传递国家秘密,切换到电脑端操作还属于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典型案例
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某市政府部门办公室刘某使用QQ软件传输涉密文件扫描件。经查,刘某为收件方,发件方为同处室的同事霍某。原来,为尽快完成某项目申报任务,其他部门同事王某通过机密级涉密计算机将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给霍某,督促其抓紧按要求开展工作。因时间紧、任务重,霍某仅粗略查看了压缩包中的一级目录,未发现存在于二级目录中的1份机密级文件,便用光盘将该压缩包从涉密计算机导出,复制到自己使用的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并通过QQ发给刘某。案发时,刘某也尚未及时查看压缩包中所有文件,未发现其中包含密件。案件发生后,相关人员均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保
密
提
示
机关、单位应当严格加强涉密信息源头管控,杜绝工作人员违规将涉密信息导入微信、QQ、钉钉等外部系统。相关工作人员亦应增强保密意识,坚决杜绝“任务时间紧、不得已而为之”、“就发一次,不会有问题”、“点对点发送语音、图片、文字,旁人难以知晓”等侥幸心理,或者自作聪明采取打码、部分裁剪、覆盖水印、涂抹文字、使用符号拼音替代、省略部分关键涉密信息等自认为“到位”的方式处理、传输涉密信息。
拿捏有度,圈内分享须谨慎
通过日常使用频率极高的朋友圈或者其他个人空间的信息发布功能,随意晒心情、晒文字,时时晒照片、晒定位,稍有不慎,涉密信息就会被泄露或者窃取。
典型案例
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某网民在QQ空间发布1条敏感信息。经查,某市机场航务科调度室职工董某,在工作中得知了关于军事调度、机场警戒等方面的敏感信息。出于炫耀心理,董某将该信息在个人QQ空间发布,并在上网聊天过程中告知了3位网友。经鉴定,董某泄露的信息属绝密级国家秘密。案件发生后,董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保
密
提
示
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要增强保密意识,在朋友圈等个人空间发布信息时严格将工作与生活区分开来,尽量保持低调,克服炫耀心理,最重要的是不要随意晒工作、晒岗位,避免因此被别有用心的“猎密者”盯上。
【文章来源:《社交媒体失泄密案例警示》(金城出版社)】
END
来源:黑龙江保密
一审:王 宇
二审:姜 阳
三审:张立兴